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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章(6 / 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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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公然干涉仵作。”

对于刚毅的看法,翁、林二人都觉得第二点理所必然,第一点则持论太苛了些。林拱枢比较率直,便唤着刚毅的别号说:“子良兄,说刘大令蓄意造成冤狱,倒也未必;不过,心有所蔽,眼就不明了。只看他对杨乃武并未刑求,只是按规定期限解到杭州府去审,就可以知道,并无一手遮尽耳目,锻炼成狱的打算。”

“他在县里没有刑求,是因为革杨乃武的举人,毕竟要学政做主,事未定局,不敢用刑。”

“话是不错!”林拱枢说,“不过第一天传杨乃武到案,第二天就动公事请革杨乃武的举人,其间并无可以私下接头的时间。这样做法,相当鲁莽,是出于一时意气,而非从容部署,逐步逼紧的老吏手法。

所以‘蓄意’之说,似乎还有推敲的余地。”

“我有同感。”翁曾桂很恳切地说,“子良兄,此案演变成今天不得开交的局面,就因为刘大令当案发之初,便有了成见,以至于一步错一步,如入泥淖,越陷越深。今天我们重审此案,亦不宜有丝毫成见,横亘胸中,不然,只怕难求真相。”

刚毅气量很狭,听得这番话,心里不大舒服,因而局面显得有些僵。翁曾桂性情平和,见此光景,不免失悔,为了弥补感情起见,便改换口气,把刚毅很恭维了一顿,说他目光如炬,折狱精到,而又熟于律例,办这一案仰仗他的地方正多。

于是刚毅的不快消释了,提出一个建议:行文浙江传沈彩泉到案,问他何所据而断言葛品莲中了砒毒。

彼此重新推究全案的真相,认为传唤沈彩泉到案是必要的。但沈彩泉是秉承主人的意旨行事,所以又必须刘锡彤到案。可是现任的县官,除非解职听勘,不能传案对质;而县官解职,又必须确有重大嫌疑,专折奏准不可。所以眼前还不到传唤沈彩泉的时候,等爱仁堂的人一到,必有他人所未知的证供,那时就不但要传沈彩泉,还得传刘锡彤以及案内所有有关的人证。此时有所行动,变成一番手续两番做,徒劳周折犹在其次,打草惊蛇,更为不智。

杨乃武终于解到了。提堂之日,是个艳阳天,因而刑部上上下下,以及刑部官员吏役的亲友来看热闹的,比那天看小白菜的人还要多。

杨乃武却不像个死囚。他本来生得俊美,在狱中三年,难得晒阳光,所以皮肤格外地白,益显得温文儒雅。加以此行,昭雪有望,心情大宽,脸上总带着微笑,十分可亲。因而很多人总有这样的感想:怪不得小白菜会看上他!还有人说:难怪小白菜这么迷他,甚至谋杀亲夫亦无所顾忌了。

不过,杨乃武身体上的苦楚,却只有自己知道,一条腿已经瘸了,内伤太重,每逢阴天,浑身酸痛,彻夜不安。可是,比起昭雪沉冤,得保活命,这些苦楚也就容易忍受了。

到堂是由翁曾桂主审,首先问到他自己的诬供,杨乃武便抖露出一段内幕。

这段内幕,翁曾桂已经听人说过,但出自杨乃武的口中,感觉自然不同。“翁老爷,”他说,“三木之下,不但何求不得,而且唯恐拂了问官的意,或者怕问官不肯完全相信,又动大刑,所以自诬的口供,编造得比真的还要真。真人真事,或许还有记忆不清、细节含糊的地方;假编的‘真人真事’,有名有姓,有地有时,首尾俱全,枝叶分明,而究其实际,完全不是这回事。因此,杭州府不传爱仁堂店东到案,率尔定谳,乃武死不瞑目。不幸的是,爱仁堂店东,已经为余杭县刘大老爷跟余杭县的生员陈竹山逼死了!”

这就有内幕,翁曾桂问道:“为什么逼死爱仁堂店东?”

“爱仁堂姓钱。我并不知道他的名字,只为了求其逼真,捏称名叫钱宝生。当时杭州府交代余杭县传钱某到案查问,刘大老爷唯恐钱某不承认,先托余杭县章训导写信开导,随后又由陈竹山与沈彩泉威胁利诱。钱某怕官,更怕讼累,勉强承认有卖砒霜给我这件事。这一来坐实了我的诬供,沉冤至今。现在蒙皇上天恩,准由刑部诸位大人老爷提审,刘大老爷怕钱某说破实情,所以派陈竹山去威吓。钱某平日就受乡里责备,想想说实话不可,不说又不行,左右为难之下,上吊而死。推原论始,所谓‘我虽不杀伯仁,伯仁由我而死!’实在是我害了他!”

说罢放声大哭。这一哭,声似山崩,泪如河决,几乎震动整个刑部衙门。真所谓“暨伤逝者,行自念也”。这副眼泪不仅哭钱老板和他自己,也是为了小白菜及普天下所有受了冤屈的人,一泄悲愤。

这就没法儿再审了。因为要止他的哭声就很难,即令收拾涕泪,而胸部抽搐,喉头哽噎,亦无法说话。

倒不如暂且退堂,等他息一息再说。

杨乃武一收监,看热闹的人亦就纷纷散去。他这一哭,发生了不曾预期的效用,原来认为他冤枉的,自信更深;而存疑不置可否的,一变而为同情。因为这副眼泪,假造不来;这般激动,更非做作。

不但旁观者如此,问官亦有这样的感觉。因此,到下午再秘密提审时,翁曾桂格外体恤,本来叫他站着回话,由于一条腿不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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