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六九章 醉酒人生(1 / 2)
血鹰带着王圣和张保吃饱喝足,天色已经完全黑下来。此时,已是宵禁时间。
驻守徽州府的守将朱冲立下规矩,戌时一到,人归家,鸟入林,大街上如遇有夜行人,一旦被抓获少不了被关进大牢。运气差的人,直接就被砍了头。
店小二陪着笑脸好言相劝,要求血鹰等人赶紧回客栈休息,以免遭遇麻烦。
血鹰想了想,还是听从了店小二的话,各自回屋里歇息。
第二天上午,血鹰带着两个随从满大街逛,随时可见起义军在大街上巡逻。他们头裹红巾,唱着红巾军军歌,气势恢宏。
徽州城并不大,大约只有数万人口。四条大街,呈“井”字型结构布局。街道两旁店铺林立。商贩摩肩接,热闹非凡。
不一会,血鹰来到一处空旷处,这里人山人海,更是热闹。原来这是一个“二七”墟场。农历逢二、七日,从四面八方赶来的人们集中在一起,他们不但有贩卖农产品、手工艺品的小商贩,还有耍杂技卖艺的、耍猴的、说书的……人声鼎沸,热闹非凡。
墟场外围有几十个持刀执枪的红巾军,像是在维持市场的秩序。血鹰买了两包瓜子,一边磕瓜子,一边观看耍猴。聪明机灵的小猴子一会儿攀高,一会儿向人群作揖,一会儿又跟在主人的后面学走路,非常灵活。赢得了观众阵阵掌声。正在大伙观看得起劲时,那猴子竟然手托一个破草帽,向观众一边作揖,一边讨钱。叮叮当当的铜钱往草帽里扔,猴子像人似的露出了狡狡的微笑!
哎哟,我的娘呀。那红屁股的猴子难道是人变的吗?
血鹰正看得热闹时,人群后面突然喧闹起来。有人嚷嚷道:“官兵抓人了。大家快跑呀。”
一时间,人满为患的墟场开始骚动起来。人挤人,人骂人。有些力气大点的,还拼命地拥挤。血鹰伸头向后看去,看见那几十名红巾军正扑向两个人,双方开始扭打起来!
“他们挟带了火枪,快把他们抓起来!”
“站住,老实点,要不然我们就砍了你们的脑袋!”
“我们不是坏人,我们是来投军的!”
“投军?投个屁!老子怎么看,你们都像杀人犯!”
“冤枉,真的是冤枉呀!”
听声辨人,血鹰听出了林枫的声音!对于李初四,他并不熟悉。而林枫却是非常的熟悉。
林枫和李初四两个人被朱冲的部下绑了,押向一处兵营。人群渐渐安静下来。
王圣和张保齐刷刷地望向血鹰,暗想,真是神了。这两个人果真来到了徽州,还说是来投军的。这个结果,和血鹰的估算完全吻合!
王圣轻声问道:“掌柜的,怎么办?”
血鹰看得出来,这两个随从已是蠢蠢欲动了。这个时候如果冲上去,给他们每人一粒子弹,应该是最简单高效的办法。但这样做的后果,很可能引发人员骚乱,甚至发生大规模的踩踏事故。那样的话,将会有多少无辜者丧生。
“回客栈想办法。”
……
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历尽千辛万苦,果然等到了林枫和李初四这两个败类。这一次,血鹰无论如何要把这两个败类的人头摘下来,回去告祭史勇的英魂。
回到客栈,店小二热情地迎了上来。大概是给了“小费”的缘由,店小二对于血鹰特别客气,把他们安排到最安静的包间,开始为他们点菜。
“客官呀,这徽州城前几个月还在打仗,好不容易消停下来。到处还很不安全。你们出门千万要小心,弄不好被红巾军当成了元朝的探子,那可是脑袋搬家的呀。”
店小二姓王,叫王五四。农历五月初四出生的。别看他只有十七八岁的样子,处世老练沉稳,机灵圆滑。血鹰淡淡一笑,双手抱拳谢道:“小二放心。我们都是老实本份的生意人,这次主要是想采购一些山货。没想到在墟场碰到朱将军的士兵抓人,真是吓得不轻。哈哈,你也坐下来陪我们喝几杯,压压惊?”
王五四一听满脸兴奋地说道:“原来你们也看到了呀?城里的人都在议论这件事。那两个被抓的人也不知是怎么进的城,竟然带了两支火枪!城门口把守得很严,盘查得也很紧,难道他们会飞不成?”
像林枫和李初四这样的人,如果连一座小小的徽州城都进不来,那也活不到现在了。血鹰让王五四弄来一壶高粱酒,酒精度数高,喝进胃里有些烧灼感。王圣和张保两个人也是嗜酒如命的酒鬼,你来我往,大家都喝得酩酊大醉。他们两个人跟随血鹰时间比较长,知道血鹰绝不会因酒误事的。
血鹰喝完酒,回到房间美美地睡了一觉,一直睡到太阳精神。他起床后,先后来到王圣和张保的房间,他们也还在睡。
血鹰不由暗自赞叹,当走狗也是很有学问的。王圣和张保这两人就当得很好,知道主人一举一动的用意。两人知道血鹰已经起床,也是丝毫不敢怠慢。
王圣一边检查枪支,一边问道:“掌柜的,是不是准备出发了?”
血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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