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赠枪(1 / 2)
辛力刚回家了。
平江路到信州府,走水路要三天时间。辛力刚一个来回,到家已接近文奎的婚期。
辛力刚看见文奎好端端的,毫发未损,便兴奋地说道:“我就知道尹力有这个能耐!”
文奎苦笑道:“就算尹力帮了忙,我也在饶州县城吹了一天的西北风啊。”
辛力刚:“这次的事,完全是崔青风在背后使阴。要不是急着去平江,我一定要了他的命!”
“崔青风已经被苏北送走了,还是说说你的事吧。”
文奎让厨房准备了一桌好酒好菜,为辛力刚接风洗尘。
主仆二人,有酒话就多。该说的话,辛力刚肯定憋不住!自从来到这个世界,文奎和辛力刚接触的最多,最佩服的人也是他。
果然,几杯酒下肚。辛力刚便开始碟碟不休,说起跟踪杜新汇的事情,满脸的兴奋。
“那个杜新汇,一点也不像他哥那般有城府!我从信江码头上船,一直跟他到平江,你猜怎么着?他居然没有一丝一毫的警惕。他去拜见的那个安老板,你知道是什么人吗?竟然是苏州的大商人安林!安林手里掌握了大量粮食,在江南地区设立了好几个销售点。杜新锐的米店就是其中一个。我敢说,就算是饶州甚至信州府所有的米店都断货,杜记米店也不会脱销。”
文奎对于辛力刚的兴奋不置可否,直接切入正题:“那二十万石大米,什么时候可以到饶州?”
“安老板腊月十六日从平江路发货,走水路三天,大约就是腊月十八日吧。哎哟,你看我这记性!这天不正是文少爷您结婚的日子吗?”
辛力刚番然醒悟,猛然拍了一下自己的脑袋。
文奎笑道:“真是天助我也!”
辛力刚不解地问道:“此话怎讲?”
“老辛叔,你想想,腊月十八日,我结婚。而信江河的某个地段发生惊天劫案,二十万石粮食不翼而飞,关我何事?”
主仆二人相视一眼,不由哈哈大笑起来。
文奎获知二十万石粮食的具体行程,真是兴奋得不行。要是把这批粮食截住,运往黑水寨山洞,就不怕来年闹饥荒。
在文奎眼里,这不仅仅是白花花的大米,而是无数鲜活的生命!
是夜。文奎第一次在黑水寨留宿。
史勇知道文奎要留宿黑水寨,便让人准备了穿山甲、野兔、野鸡等野味,还采摘了一些野磨菇、野菜等。
“文少爷,自从雷一鸣完蛋了,您还是第一次来山寨住宿呀。”史勇不由感叹唏嘘,道:“说实在的,以前跟着雷一鸣混日子,我这心里有很多的不爽,却没法说出口。雷一鸣也知道我和他不是一条心的,所以特别重用赵长胜、朱中秋、马笑林、张俊英他们。我只不过是个跑龙套的小角色。还是文少您大人有大量,把黑水寨这么大的摊子全都交给了我。”
文奎轻轻嘬了一小口酒,笑道:“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嘛。既然史兄愿意弃暗投明,我又为什么不相信你呢?比如像李初四那样的人,其实都是穷人。人之初,性本善。黑水寨的兄弟们,绝大部分并非天生的坏人。只是随着雷一鸣混日子,慢慢改变了颜色。有的人刚入伙的时候,连鸡都没杀过。时间长了,居然也敢杀人了。其实,黑水寨那么广阔的天地,的确犯不着非要杀人放火、打家劫舍才能养活自己。只要能勤快一些,单是山上的野味就吃不完。”
窗外的风很大。
呼呼呼,呜呜呜如怨妇一般的呜咽。
文奎和史勇吃着野味,喝着烈酒,随着话题的深入,彼此都有点相见恨晚的感觉。难怪史勇会临阵倒戈,他从本质上来说,和雷一鸣并不是一路人。
据传言,史勇不但武功了得,独门暗器飞镖更是玩得出神入化。今晚,文奎便想试试他的家底。
一只老鼠自寻短见,在窗台上露出狡黠的目光,似乎正在偷窥室内的吃食。
文奎笑道:“史兄,窗台上那只老鼠你看到了吗?我们看谁先击毙它?”
说罢,文奎悄然掏出刚从军火库取出来的勃朗宁手枪。这支来自后世的手枪,体积小,精度高。
啪!嗖!
文奎的枪响了。几乎同一时间,史勇的飞镖也出手了。可怜那只老鼠,遭遇连续重击,被打得粉身碎骨!
“见笑!”
“见笑了!”
两人互相欣赏了一番,拱手笑道:“来,喝酒!哈哈哈!”
文奎见时机差不多了,便掏出那支小手枪递给史勇:“我们兄弟一场,聊表心意。”
在古代,遇到知己,赠宝刀宝剑已是习俗。对于史勇而言,赠枪真是想都不敢想的事情。
文奎带人打黑水寨时,史勇可是见识过先进武器的厉害。而这支手枪,显然比那些三八步枪又高了一个层次。
“这、这如何使得?”史勇激动得有些语无伦次,单腿跪地说道:“文少爷,我怎么受得起您如此重礼?”
“唉史兄见外了不是?”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