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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风眼 第7节(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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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梁思喆把红酒倒入高脚杯内,察觉到许云初在等着他接下来的话,他把酒瓶放到桌上,看着她的眼睛坦白道,“好吧,是曹烨。”

“哦,曹修远的儿子。”许云初见怪不怪,“所以只是因为曹修远对你有知遇之恩,他的祖祖辈辈十八代,往后只要有事求你,你全都打算包圆儿了是不是?”

“好了,别生气了,这件事情是我考虑不周,”梁思喆把调好的酒推到她面前,上半身俯下,手臂撑着桌面上,看着许云初的眼睛安抚道,“把这杯酒喝了,然后我开车送你回家休息,等你倒完时差我们再谈这件事。”嗓音低沉,犹如蛊惑人心。对付媒体他有一套,对付许云初他另有一套。

他的语气太过温柔,许云初纵使再对他免疫,这时也发不出脾气了,支起胳膊肘揉着太阳穴道:“思喆你什么时候才能不这么任性?”

“这是最后一次。”

“这句话我究竟听了几百遍?”许云初苦笑。

“你要真想知道,今晚我熬夜给你算出来。”

“装乖吧你。”许云初头疼道。她低头静默几秒钟,像是在想什么,片刻后没办法地摇了摇头,拿起梁思喆调好的那杯酒,在他的视线里仰头喝下去。

她拿梁思喆没办法。

这一点,圈内人和看客无人不知。

夜色浓重,街上人车稀少。

在曹烨看来,这个时候的北京是最招人喜欢的。街道安静,乌泱的人潮散去,城市显现出原本的轮廓,厚重而傲慢。

曹烨不知道自己要去哪儿,车撂在了苏卅,打算明天再让司机开回来。“去哪儿”这个问题还没在脑子里想清楚,两条腿似乎就先于大脑做出了决定。

他意识到自己在往茵四街走。那条闭塞的窄街上有他开的一家酒吧,自打三年前开业,到现在还没盈过利,一直都是亏损状态。事实上,他就没指望它能赚钱——否则谁会傻到在那个犄角旮旯的死胡同里开一家地下酒吧,这选址就明摆着不想被过多人注意和叨扰。

酒吧的经营者黄莺,前两年还时常为经营不善而愁眉不展,在意识到曹烨根本不在乎它亏多还是亏少之后,黄莺真的就像曹烨说的那样,由着它野蛮生长了。

嘿,还别说,在黄莺放开了手脚随它赔钱玩儿蛋之后,这酒吧居然歪打正着地发展出了那么一丝丝招人喜欢的影子。

荒诞,孤立,自暴自弃,那些着迷于独立电影的电影人和导演系学生们都喜欢这儿。一时间,它居然亏损得没有以前那么厉害了。

行吧,那就去看看,反正也好久没过去了。

离茵四街不到两公里的距离,曹烨一路慢悠悠地走,走到目的地也不过半个小时。

被做成火焰效果的“烧”字立在窄街尽头,如果有路人误打误撞闯入这条不打眼的死胡同,想必会觉得摸不着头脑。

这间叫“烧”的酒吧建在地下,凑近了才能瞧出入口的端倪,若想进入酒吧,还得先走过一条狭长的、昏暗的旋转楼梯。

用黄莺的话来说,这楼梯长得让人怀疑人生。

用那些导演的话来说,这楼梯真他妈的适合拍长镜头。

曹烨听到地下酒吧传来隐隐约约的乐声,像是谁在唱崔健的《一块红布》。

“这个感觉真让我舒服

它让我忘掉我没地儿住

你问我还要去何方

我说要上你的路”

他模糊地辨认出那人唱到了这几句歌词,这歌儿真够老的,不过,够劲儿的东西永远不会过时。

他摸出手机,给黄莺打了个电话。嘟嘟声响了好一会儿,那边也没接,估计现在正忙。

曹烨低头从屏幕上调出聊天页面,给黄莺发了条消息:“钥匙。”然后就把手机揣回兜里,在路边找了条木长椅坐下,仰头靠在椅背上,阖上眼皮,听着从地下传来的若隐若现的旋律。

——

“黄莺姐,再喝一杯嘛。”

“不喝了不喝了,”黄莺低头看着手机上半小时前发来的消息,从高脚凳上跳下来,“老板找我,我得失陪了,你们好好玩吧。”

“曹总过来了?”桌上的人都抬头看她。

“是啊,乌托的钥匙是不是在你们那儿?先给我,回头你们要用的话再来找我拿。”

“哦,在我这。”一个男生从兜里掏出钥匙,站起身伸长胳膊,越过桌子递给黄莺,“曹总今晚怎么这么晚过来?”

“我哪知道?”黄莺接过钥匙。

“不会因为《至暗抉择》那事睡不着吧?”斜对面有男生笑着说。

围桌而坐的学生们附和地起了一片笑声,那男生旁边的女生拍他的胳膊:“乌鸦嘴。”

黄莺已经走到了楼梯处,闻言回头笑道:“担心你们自己的片子去吧。”

黄莺用手撑着凹凸不平的墙壁,三步并作两步地跑上楼梯。

地上地下是两个完全不同的世界,外面清净安宁,跟酒吧里喧嚣嘈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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