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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 遇见狼群(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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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还是你好。”吴梅破泣为笑,视线落在宁家的方向。

谁会喜欢嫁给一个整日偷鸡摸狗的家伙,又不是没有好的选择。

只是……

吴梅眼里慢慢流露出一丝幽怨,她喜欢同村的宁谦辞,年纪轻轻就是秀才,长得也好,每天都是干干净净的,身上带着一股子书卷气。

只是宁家老太太不是好相处的,不过宁谦辞肯定会考上官身的,成了举人大概会去外面当官,也不用在家里伺候那些婆子。

怎么才能被宁谦辞看上呢?吴梅再次陷入深思。

对于吴梅的想法,吴怀山一点儿也不知道。

吴怀山背着麻袋,用袖子摸一下额头上的汗水,继续往家里走去。

……

……

宁宴回到家里,把背上的狼扔在地上。

坐在书桌旁被陆含章指导写字的宁有余听见外面的动静,往外跑了出去。

陆含章躺在床上,也想出去看看,只是,早上在这个家里转了一圈,伤口崩裂,好不容易重新上了药,稍稍愈合一点点儿。这种情况可不能再继续折腾了,只能侧目往外看去。

宁有余站在宁宴身前,瞅着宁宴手里的猎物:“是狼!”

“当然,娘是不是很厉害。”

“还有兔子。”从昏迷中醒来的兔子闻到狼味,委屈巴巴的趴在地上装死,宁有余伸出手指戳了一下,兔子才跳了一步。

宁有余惊呼:“兔子也是活的。”

“当然,给你养着,你不是喜欢养兔子吗?”

“我也喜欢养狼。”宁有余说着,伸出小手摸了一把死狼。

粗裂的皮毛还有些扎手,但是……宁有余摸着不想放开,就连地上的兔子都不想管。

狼这么大的个头,肯定贵了。

财迷属性一旦爆发,就会难以收敛。

宁有余跟宁宴对话的声音传到屋子里,陆含章突然想要出去瞧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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