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节(3 / 3)
尝试,希望有一天乔云舒能乖巧地被他搂在怀中,甜甜的叫他“寒霆”。
他轻笑一声,“项链和花你都收着吧,要是不喜欢就扔了吧。”
乔云舒瞠目结舌,“这东西看着这么贵,你让我扔了?”
男人唇角勾起了一抹微不可察的笑容,他就知道乔云舒不是这么喜欢浪费东西的人,虽然她现在也赚到了不少钱,但骨子里还是勤俭节约惯了的,就算是一件旧衣服,只要能穿她也会放着,更何况是一条价值不菲的崭新珍珠项链,她怎么可能会扔掉呢?
所以他打的就是这一份心思笃定了她不可能把项链扔掉,只会别别扭扭地收下礼物。
厉寒霆又恰到好处地转移话题,“喜欢今天的厄瓜多尔玫瑰吗?”
乔云舒的目光落在那一束娇艳欲滴的玫瑰花上,平心而论,这一束花的确美得惊人,如果不是他送的,是她自t己买的,她一定会爱不释手。
她忽然又想到,好像之前厉寒霆也曾经送给她过这个品种的玫瑰花,只是当时她并没有收下。
记忆中,当时男人送花的时候,好像还问过一句她知不知道厄多瓜尔玫瑰的花语,当时他满心满意都是,怎么才能拒绝他,也并没有放在心上,事后更没有去查这个品种玫瑰花的花语。
只是他今天又送她了厄多瓜尔玫瑰,乔云舒才无意间想起了曾经发生的事。
她忽然有几分好奇,“厄多瓜尔玫瑰的花语是什么?”
厉寒霆喉间溢出了一道低低的笑,“怎么忽然好奇了?”
“这样吧,你叫我一声寒霆,我就告诉你好不好?”
乔云舒的语气一下就冷淡下来了,“那我也没有那么想知道,不告诉我就不告诉我吧,我自己会去查。”
厉寒霆见他把人逗急了,急忙开口,“别别,别生气,开个玩笑而已。我告诉你就是了。”
他嗓音沉沉,“厄瓜多尔玫瑰的花语是,唯一的真爱。”
好一个修罗场
房间里静谧无声,放在办公桌上的厄尔瓜多玫瑰似乎在悄无声息地散发着馥郁的芳香,有那么一瞬间扰乱了乔云舒的心神。
她莫名感觉自己的心中好像有一丝奇妙的情绪淌过,但又很快如同昙花一现似的转瞬即逝了,以至于她还没能分清那股说不清道不明的情绪究竟是什么。
厉寒霆的嗓音低沉,“你未来几天都有空吗?”
乔云舒问,“是打算去港城了吗?”
男人回答,“对,打算去港城了,如果你还有工作没有交接好,我可以想办法帮你。”
乔云舒下意识地摇了摇头,很快又察觉自己这个动作男人又看不到,所以才开口说,“没有,最近没什么工作需要处理。而且我最近招了一个二老板,他特别能干努力,有什么事他也可以负责。”
可对面的厉寒霆的重点似乎歪了,“二老板是男人吗?多大年纪?”
乔云舒不明所以,但还是本能地回答了他,“是男人,是孙叔家的侄子,比我大五岁,怎么了?”
厉寒霆暗地里用舌尖抵了抵上颚,心中浮起一股不爽的感觉来。
孙叔他是知道的,是乔云舒云记店铺的老人,既然那男人是他的侄子,那和乔云舒的关系就更加亲近一些,不仅是同事,也是朋友。
而且听乔云舒的语气,对这个二老板还莫名的欣赏。
厉寒霆本来就苦恼于自己追不上人,现在他身边的池郁还没有解决完,又多了一个听起来很像是情敌的人,心中怎么能不提起高度警惕呢?
他心下微动,提议道,“你什么时候下班,我来接你吧,我们一起出去吃顿饭。”
“不用不用,厉总日理万机的一个大忙人,还约我吃饭啊。”乔云舒自然是想也没想就给拒绝了,“我回去吃饭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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