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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3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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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辆同类型的车同时出现更是不可能。它们停靠的位置一前一后,和其他车不同,车上没有一片叶子或花粉留下的斑点——这两辆车是刚刚才开过来的。

而且,是的,再用普通路人好奇的目光随意往车里看看,就会明白它们原来是警车。

这并不是普通家庭纠纷或入室抢劫的例行程序。是的,从历史数据上看,布鲁克林有数不胜数的这类案件。只是数据显示,每天发生在这个时间段的案件很少。而且白天停在路边的往往是标志鲜明的蓝白色警车,而不是这种卧底车辆。让我们来好好想想。他们离德莱昂6832有三个街区之远……必须考虑到这一点。他们的指挥官不可能这样对属下说:“他是一个极为危险的强奸犯,我们十分钟之后要进行突袭。把车停在三个街区外,然后再赶回这里。速战速决。”

我扫了一眼离我最近的巷子。好吧,事情越来越严重了。树荫道那里停了一辆纽约警察局的esu卡车,就是紧急勤务组的车。一般用来逮捕像德莱昂6832这样的嫌疑人。但是他们怎么这么快就到了?我半个小时前才刚刚拨了九一一。打电话的时机很重要,如果你在做了交易之后很久才打电话,警察可能会怀疑,然后进一步询问你为什么听到尖叫声后直到现在才报告,为什么没有更早发现形迹可疑的人?

我对现在这种状况有两种解释。最合乎逻辑的是在接到我的匿名电话以后,他们在数据库里搜了一遍城市里五年以上的米色道奇车牌(直到昨天,这座城市里有一千三百五十七辆符合条件的车),而且不知走了什么狗屎运,正好找到了这里。这样的话即使没有我去把证据放进他的车库里,他们也已经相信了德莱昂6832就是强奸并杀害米拉9834的凶手,他们逮捕了他,或者正在哪里趴着等他回来。

另一种解释则更令我担忧。警方也许已经察觉他是被人陷害的,而他们真正在等的人是我。

冷汗从我的头上冒出。这可不好,非常不好……

但是,不要惊慌。你的宝贝们是安全的,你的藏身之处也是安全的。放松。

尽管如此,我还是得确认到底是哪种情况。如果警察在这里只是巧合,与德莱昂6832或我没有任何关系,那我就把证据放下,然后以最快的速度回去。

但是,如果他们已经发现了我,他们也可以找出其他人。兰德尔6794、丽塔2907,还有亚瑟3480……

把帽檐稍稍拉低一些,再把太阳镜往鼻子上推一推。我完全改变了路线,在房子周围盘旋起来,通过小巷和花园,再在各家后院周围溜达。我把行动范围限定在三个街区之内,感谢警察帮我圈出了安全活动范围。

我绕着这个小区走了大半圈,直到一块通往高速公路的草堤前。爬上去刚好能看到德莱昂6832住的那条街,看到一块块极小的后院和房前的门廊。我开始数街边的房子,寻找他的家。

不过我其实并不需要去数。我可以清楚地看到一个拿着枪的警察在他家后巷的一栋两层楼的房顶上待命。那是一名狙击手!而且不止他一个,另一个不仅有枪还有双筒望远镜。还有几个便衣,穿着西装或普通路人的衣服,在旁边的灌木丛处待命。

然后,两个警察指向了我这边,我又看到街对面的楼顶上竟然还有一个警察。他也在往我这边指。考虑到我并非身高六尺三、体重二百三十磅、皮肤黑得像乌木——他们等的不是德莱昂6832,他们一直在等我。

我的手开始颤抖。试想一下,如果我冒冒失失地按原计划走过去,就正好自投罗网,还背着一书包的证据。

十几名其他警务人员正跑向各自的警车,或直接朝我的方向迅速跑来。迅速得仿佛捕猎的豺狼。我转身爬向公路旁的草堤,呼吸困难,惊慌失措。听到第一声警车鸣笛时,我甚至还没跑到草堤顶部。

不,不!

我的宝贝,我的藏品……

高速公路上四条车道都拥堵不堪,这是好事,因为他们在这样的路上只能慢慢开。我在车流边行动可以隐藏得很好,肯定没人能看清我的脸。然后我跳过路障,又跑上了另一段草堤。我的爱好让我保持了良好的体能,很快我便冲向最近的地铁站。在那期间我只停下来过一次,套上棉手套,把身上的背包脱下,包里装着我准备栽赃用的塑料袋,我把塑料袋塞进垃圾箱。我不能背着它被捕。不能。离地铁站又近了半个街区,我闪身躲进一家餐厅后的小巷,把双面外套翻过来穿好,又换了一顶帽子才走回到大街上,背包放进了一个购物袋里。

我终于到了地铁站,哦,感谢老天。我闻到了列车开进站时从隧道里带出来的霉味,听到了笨重车厢的巨响,金属摩擦金属的尖叫声。

但我在检票口前停了下来。原先的震惊已经过去,取而代之的是一种紧迫的直觉。我明白,我还不能就这么离开,暂时还不能。

我现在终于明白了问题的严重性。他们可能还不知道我的身份,但已经想通了我在做什么。

这意味着他们想从我这里夺走什么。我的宝贝、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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