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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1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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萨克斯如果乘公共交通或者看了红绿灯的话,她前往警局来回的行程就会慢上不少。莱姆知道她往车上放了闪闪发光的警灯。她那辆一九六九年款的科迈罗ss几年前被漆成了火红色,和莱姆心仪的轮椅颜色一样。她就像个青少年,时刻都在找借口把车的引擎轰到最响,让橡胶轮胎在地上留下烧焦的痕迹。

“我把所有文件都复印了。”她说,手上捧着厚厚的文件夹进了房间。将文件夹放在检查台上时她缩了一下手。

“你还好吗?”

阿米莉亚·萨克斯患有关节炎,是她常年的隐疾。她吃各种药片和止疼片就像在吃糖豆。但是她担心如果局里有人发现她的病,就会用这个理由把她锁在不离桌子的文职岗位。即使和莱姆独处时,她也很少喊疼抱怨。但是今天她坦白地说:“今天比平常更疼了。”

“你想坐下来吗?”

她摇了摇头。

“好吧,你都拿到了什么资料?”

“案子的报告、证据清单和照片复印件。没有录像,那些在地方检察官手上。”

“好,先把证据都列在白板上。我想看看第一犯罪现场和亚瑟的房子。”

她走到白板前(莱姆的实验室里挂着十几块白板),在莱姆的注视下,逐个将信息转写到上面。

爱丽丝·桑德森谋杀案

·ed牌剃须凝胶的痕迹,含芦荟。

·零食碎屑。无脂肪品客薯片,烧烤味。

·芝加哥厨具牌餐刀(凶器)。

·trugro牌肥料。

·奥尔顿步行鞋的鞋印,十号半。

·一小块乳胶手套。

·电话簿中有“亚瑟”的名字及对应的预付费手机号码,号码已失效,无法联络(婚外恋?)。

·两处提及“亚瑟”的便条。“亚瑟——喝酒”(办公室)和“亚瑟”(家)。

·目击证人看到一辆淡蓝色奔驰,车牌号上有nlp三个字母。

亚瑟·莱姆的车

·二〇〇四年产淡蓝色奔驰轿车,c级,新泽西车牌号nlp745,车主亚瑟·莱姆。

·车门及后座上有血迹(血迹dna与受害者相匹配)。

·染血抹布,与受害者公寓发现的带血抹布匹配(血迹dna与受害者相匹配)。

·泥土与克林顿国家公园的泥土构成类似。

亚瑟·莱姆家

·ed牌剃须凝胶,含芦荟,可与第一犯罪现场发现的痕迹关联。

·无脂肪品客薯片,烧烤味。

·trugro牌肥料(车库)。

·沾有泥土的铲子,泥土成分与克林顿国家公园泥土构成类似(车库)。

·芝加哥厨具牌餐刀,与凶器相同。

·奥尔顿步行鞋,大小为十号半,鞋印痕迹与第一犯罪现场鞋印相似。

·来自波士顿威尔考克斯画廊和卡梅尔镇安德森-比林斯美术馆的哈维·普雷斯科特画作宣传单。

·一盒乳胶手套,橡胶组合物与第一罪现场发现的一小块乳胶手套类似(车库)。

“这真是相当确凿的罪证,莱姆。”萨克斯说,后退了一步,双手叉腰。

“那个预付费手机,那些写着‘亚瑟’的字条,却没有生活或工作地址。说明这很可能是外遇……还有什么其他细节?”

“没有,就剩下那些照片了。”

“把照片也挂上去。”他指示道,目光在白板上逡巡。遗憾的是他没法亲自搜查现场——与阿米莉亚·萨克斯一起搜查,就像他们经常做的那样。他通过麦克风和耳机或者高清摄像机给她指示。现在他拿到的也算是一个合格的现场侦查报告,但干得不是特别漂亮。没有犯罪现场房间以外的照片,至于凶器……他看到的照片里沾满血的凶器躺在床下,一名警官拉起床罩,为了能让照片拍得更清楚。但是在床罩被拉起前凶器是藏起来的吗?(这意味着罪犯可能在行凶时慌了手脚,忘记回收凶器)还是可见的?那样的话凶器就有可能是凶手故意留下的证据。

他研究了一下地板上包装材料的照片,这明显是用来包裹普雷斯科特的画的。

“有点不对劲。”他低声说。

萨克斯站在白板前,朝他的方向扫了一眼。

“是这幅画。”莱姆继续道。

“画怎么了?”

“拉格朗日提出了两个动机假设。一是亚瑟偷走普雷斯科特的画掩饰外遇,因为他想杀死爱丽丝,让她离开他的生活。”

“对。”

“但是,”莱姆接着说,“如果要伪造偶然的入室盗窃案以掩饰谋杀,任何有点脑子的凶手都不会去偷整个公寓里唯一一幅可以马上联系到自己身上的画。你要记得亚瑟也曾拥有一幅普雷斯科特的画,而且一直能收到关于画的宣传单。”

“确实,莱姆,这一点说不通。”

“第二个假设,亚瑟想要画却买不起。嗯,那么在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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