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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3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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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侦查中向来占有极重要的地位。

血液的侦查史,可大致反映出刑事鉴定科学的发展过程。

约在十九世纪中叶,一开始血液只被用来当作在场证明。也就是说,警方会以嫌犯的衣物有无染血来证明他是否涉案。例如,用一件上面有干涸血迹的裤子来定嫌疑犯的罪。半个世纪后,血迹运用的重点在于鉴定是否为人血,区别出人血与兽血的不同。不久,科学研究有了突破,人类血液被分成了abo型以及n与rh几种类型,警方从此也大大缩小了血液来源的范围。到了六十和七十年代,科学家的研究更进一步将血液“个性化”。也就是说,利用血液追踪至某一个体,像指纹一样。初期他们利用生物化学分析血液中的酵素和蛋白质,可以用排除法排除大多数人,但此时还无法完全把范围缩小至一个人身上。直到dna发现后才真正实现了这个目标。

分类、鉴定、区别、赋予特性,这些正是刑事鉴定科学家的主要工作。

然而,除了辨识身份之外,血液还包含更多的信息。犯罪现场“溅血”的方式,可让警方还原攻击事件的经过。而林肯·莱姆更是经常检验血液中蕴含的物质,以了解更多和失血者有关的信息。

“我们来看看,这位流血的女人是否有吸毒习惯或服用某种特定药物。通知法医办公室,要他们做全套的检验。我要知道在她血液里的一切东西。”

在库珀联络法医办公室时,塞林托的电话又响了。

莱姆从他的表情中,知道他这次收到的一定不是什么好消息。

“噢,天啊……噢,不……”

莱姆感觉到一种奇怪的颤动,来自他体内深处,这个区域是他所无法感觉到的地方。一些瘫痪的人时常会有幻痛现象,感觉有疼痛来自已失去感觉的四肢或身体其他部位。莱姆不只有幻痛的感觉——尽管理智告诉他这是不可能的事,但他还是会感觉到体内的震颤和肾上腺素的加速分泌。

“怎么了,朗?”萨克斯问。

“还是十五分局的报告,同样在唐人街,”他皱起了眉头,“又发生了另一件命案。这次肯定和‘幽灵’有关。”他看了莱姆一眼,摇摇头,“老兄,这次不太妙。”

“什么意思?”

“林肯,我的意思是……他们说这次可他妈的相当糟糕。”

从纽约重案组的警察口中,很难得会听见以“糟糕”去形容刑事案件,尤其说这话的是经历过大风大浪的朗·塞林托。

他抄下一些信息,挂断电话,然后看向萨克斯:“准备出发吧,警员,干活儿了。”

猎灵|ghostkill

长岛伊斯顿犯罪现场:

·两名偷渡者在海滩上遇害,子弹从背后射入。

·一名偷渡者受伤——约翰·宋医生。

一人失踪。

·船上有一名帮手,身份不明。

·十名偷渡者逃逸;七名成人(一名老人,一名受伤女性),两名儿童,一个婴儿。

偷走教堂车辆。

·血迹样本已送化验室鉴定。

·受伤女人血型为ab型阴性。已要求法医办公室进一步详细检验。·接应“幽灵”的车弃他而去。这辆车应该被“幽灵”射中一枪。已采集此车胎痕和轴距,送请鉴定车辆型号。

·该车为宝马x5型。正在查找车主。·现场无接应偷渡者的车辆。

·手机,可能为“幽灵”所有;送联邦调查局分析。

·无法追查来源的卫星电话。

·“幽灵”使用武器为七点六二毫米手枪。弹壳较罕见。

·型号为中国五一式自动手枪。

·根据有关消息,“幽灵”有手下潜伏在政府机关中。

·“幽灵”偷窃一辆红色本田汽车逃逸。已要求各部门协助搜寻此车。

·海上发现三具浮尸——两名被开枪打死,一名溺死。尸体照片和指纹已送交莱姆和中国。

·指纹自动识别系统比对指纹。

·无任何相吻合的结果,但张敬梓的手指上有不寻常的痕迹(伤口?绳索压痕?)

·偷渡者档案:张敬梓和吴启晨两家人、约翰·宋、一名溺毙妇女的婴儿、一对身份不明的男女(在海边被枪杀)。

唐人街,被窃的货运车:

·偷渡者以“家庭商店”商标伪装车身外观。

·由血液泼溅情况来看,判断女性伤者的受伤部位应在肩膀或手臂。

·血液样本已送实验室化验。

·受伤女人血型为ab型阴性。送法医进一步化验。·指纹已送至自动指纹辨识系统。

·无任何相吻合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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